赵灵强,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康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业务领域
土地开发、公司并购、资本业务及涉税法律争议。
代表业绩
诉讼方面,成功代理的具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有:山东山大环保水业有限公司与滨州化工公司有限公司间买卖合同纠纷、安丘新建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安丘安泰玻璃有限公司间土地置换协议纠纷、山东滨州明珠置业有限公司与上饶先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纠纷、安丘天裕生物化学有限公司与青岛海化干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及孙希民与潍坊方大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技术转让合同纠纷等案件。
非诉方面,在担任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时,成功处理了多起投连险合同纠纷,及时化解了客户集体退保的公关危机;在担任光大银行济南分行法律顾问期间,协助制订工程机械抵押担保贷款的全部法律手续,并起草了相关的法律文件;成功参与山东万通企业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及股权转让;主持了山东金斯顿新华金店有限公司、济南马龙动力机车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公司清算;主持了山东山大驾校有限公司的国有股退出等事宜。作为欧亚第一地产在德国法兰克福上市的国内律师,在欧亚第一地产中国子公司以及其他权益方面,依照中国法律为企业出谋划策,整合法人治理架构,解决了上市过程中的种种法律障碍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促进、确保了该企业的顺利、合法上市。根据潍坊九龙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安丘青云书院娱乐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斡旋,顺利促成两企业从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融得信托贷款3亿元。在担任新建业置业发展(潍坊)有限公司及潍坊九龙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利用在土地熟化、征收与拆迁补偿等方面的实践,确保了公司商业目的的顺利实现;在担任山东瑞银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多次与矿业探、采、选、冶专家一起考察矿业投资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最大程度地规避了企业矿业投资的法律风险。
自执业以来,不断学习、长于思考,充分发扬坚守、责任、忠诚的律师精神,熟练运用法律手段,综合财务税务、企业管理等知识为企业经营、投融资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提供综合性的解决方案,有效规避了企业所面对的市场风险,实现了法律效果、商业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工作经历
2006年至2009年,在山东保君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09年至2013年,在山东高行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2013年至今,在康桥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教育背景
1996年毕业于四川大学机械系,获工学学士学位。
2013年,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获取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
个人荣誉
2010年获得济南市历城区司法局授予的"优秀律师"
业务专长
土地矿产、公司业务及投融资等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