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秀玲,女,汉族,中国致公党党员,现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
业务领域
民商事诉讼代理;政府法律顾问;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主攻国际贸易纠纷、公司业务、海事海商业务。
代表业绩
代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人)与被告莱阳家用电器厂借款合同纠纷案
代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委托人)与被告威海雨润置业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代理俞小凤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与国际贸易业务相关)
工作经历
1993年7月至1995年3月,在威海市粮油总公司外贸分公司工作;
1995年4月至1998年12月,在威海市金谷粮油进出口有限公司工作;
1999年7月至2007年4月,在山东海师律师事务所威海分所工作;
2007年5月至2017年7月,在山东海丰威律师事务所工作;
2017年8月至今,在山东康桥(威海)律师事务所工作。
教育背景
1993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
个人荣誉
2010年获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获选威海市优秀法律工作者
社会职务
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论文情况
《论法院调解的改良思考》在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