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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华

高级合伙人  

程华,女,汉族,民革党员,现康桥律师律师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名誉合伙人会议主席。

业务领域
房地产开发、建设施工、公司企业破产及重组

代表业绩
程华律师执业长达二十余年,曾担任潍坊市人民政府、寿光市人民政府、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黄金集团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山东省纺织品批发总公司、山东胜利股份进出口公司、山东一泓健康研究中心、山东省鲁南经济发展研究院等国家机关、国有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仲裁等各类案件千余起,主办的非诉讼案件也多达百余起。程华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并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成功代理了众多重大疑难案件,得到当事人充分认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程华律师还主办了大量公司并购、债务重组、新三板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对相关企业成功并购和重组及在新三板挂牌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工作经历
1983年-1995年  某国有大型企业专职法律顾问
1995年-2000年  济南市高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0年-2001年  山东法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3年-2005年  山东天乙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2005年-2012年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2012年-2017年  山东康桥(潍坊)律师事务所  主任
2014年-2017年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会议主席
2017年至今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名誉合伙人会议主席

教育背景
1992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本科;
2001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研究生;
2003年毕业于澳洲国立大学,管理学研究生。

个人荣誉
(一)《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在2008年山东律师论坛中获优秀论文一等奖。
(二)2011被评为刑事辩护高峰会“优秀辩护词一等奖”和“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
(三)2012年被山东省司法厅授予“二等功”称号;
(四)2012年,被民革山东省委员会授予“2012年度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五)2012年12月27日被民革山东省委员会直属综合支部授予“优秀党员”称号。

社会职务
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民革综合支部副主委、山东建筑大学客座教授

论文情况
(一)程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法律适用问题研究[J].中国律师,2009(7);
(二)程华. 住房贷款私贷公用法律适用之思考[J].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