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曙光,男,1968年5月2日出生,汉族,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人,南开大学法律硕士,中国民主同盟盟员。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工作经历
1996年至2006年,在山东大地人律师事务所工作,历任专职律师、合伙人、管委会成员;
2006年至2011年,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2011年至2017年,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山东康桥(淄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2017年至2020年,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席,山东康桥(淄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2020年至2023年,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席;
2023年至今,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名誉合伙人会议主席。
教育背景
1986年至1990年,在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学位;
2002年至2005年,在南开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硕士,获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社会职务
淄博市第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淄博市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副会长、淄博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淄博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论文情况
《职务犯罪及其预防与控制》(获山东省第十五次律师业务理论研讨活动优秀论文二等奖)、《律师辩护权刍议》(获山东省第十四次律师业务理论研讨活动优秀论文三等奖)、《论无过当防卫的理解和适用》(获2007年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交强险疑难问题解析》(获2009年山东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三等奖)、《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的行使和完善》(获2014年山东律师优秀论文评选三等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探索实践与疑难问题的初步研究》(获2020年山东律师优秀论文评选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