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采薇,女,汉族,现康桥律师律师所执业律师。
业务领域
民商事代理、刑事辩护
代表业绩
诉讼业务:
1、民事 委托人李某与丈夫离婚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仅判令其丈夫向李某支付生活补助费5000元。李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接受委托后,代理人认真查阅一审案卷,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全面收集夫妻共同财产,并逐项列举财产范围和价值,最终促成双方调解,李某丈夫一次性向李某支付95000元。
2、刑事 被告人魏某涉嫌抢劫一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十二年,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认真查阅一审卷宗,找出控方证据中的矛盾,提出有效的辩护观点,最终二审改判魏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非诉业务:
代理某公司商标权维权工作,经网上收集、固定侵权人的侵权事实和证据,制定合法、合理的索赔方案,采取向侵权人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投诉的方法,最终使侵权人主动停止侵权,并赔偿委托人的全部损失。
工作经历
2000年至2006年,在山东薛国律师事务所工作;
2007年-2018年9月,在山东长明阳律师事务所工作;
2018年10月至今,在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
教育背景
200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
个人荣誉
2013年、2017年连续当选枣庄市第四次、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担任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度获得薛城区司法行政系统信访维稳先进个人;
2018年被评为枣庄市十佳女律师、枣庄市巾帼建功标兵。
社会职务
枣庄市薛城区劳动和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
薛城区普法宣讲团、薛城区理论政策进万家宣讲团宣讲员;
枣庄市青少年普法宣讲团成员。
论文情况
《“证外”权利人如何实现自己的所有权人身份》
《和谐律师事务所建设之浅见》
《论和解在民事诉讼执行程序中的适用》
《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纵、横接力办案模式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