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强,男,汉族,1969年出生,山东省曲阜市人,中共党员,现为山东康桥(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业务领域
李志强律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擅长于公司、金融保险业务和各类刑事案件辩护和民事案件代理。从业以来,共承办了500多起各类诉讼案件,部分案件在当地产生了较大社会影响。
代表业绩
先后担任2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的常年法律顾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帮助顾问单位建章立制,为其提供法律建议,参与其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合同项目的谈判,共为顾问单位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数千万元。
工作经历
1991年参加工作,在高校从事法律教育工作,1997年调入中共淄博市委政法委工作,2003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2006年加入康桥律师事务所。
教育背景
曲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山东大学法律硕士。
社会职务
淄博市律协法律援助委员会副主任、刑事委员会委员,淄博市维护老年人权益律师团团长,淄博市政府法律专家库专家律师。
个人荣誉
多次荣获淄博市司法局优秀律师和优秀党员。
论文情况
主要论文有《试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举证责任》、《无过当防卫的理解与适用》、《交强险疑难问题探析》、《未成年犯罪辩护若干问题》、《刑事侦查阶段辩护权的行使和完善》等,均荣获山东律师优秀论文奖项,并结集出版。
社会责任
积极参与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在《淄博日报》、《鲁中晨报》发表法制宣传文章10余篇,多次在淄博电视台法制栏目解答观众法律咨询,发表法律意见。参与制作的一则法制新闻曾经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引起较大社会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