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军,男,汉族,中共党员,现康桥律师律师所执业律师。
业务领域:民商事诉讼、政府、公司法律事务、法律顾问等。
代表业绩: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中校军官,法律顾问处负责人、军队律师。在军队服役20余年,2次荣立三等功,先后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海军优秀法律顾问”、被国家司法部通报表彰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从军队转业后,放弃政府工作安置,选择自主择业做律师,现执业于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康桥烟台分所党支部书记。在多年的军地律师工作实践中,积累了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业务能力全面。多年来,代理了大量民事、商事经济、刑事等案件,处理多起非诉讼法律事务,均取得良好效果。在公司治理、企业破产清算、民商事诉讼、法律顾问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先后担任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圆城集团、潍坊中惠置业公司、烟台金泰机器人集团、烟台经纬科技公司、烟台市工人文化宫、山东黄金集团烟台工程公司、烟台嘉德物业公司、烟台万华宾馆等军队、机关 、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作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工作,先后应邀走进学校、军营、机关企事业单位等举办多场法律讲座。
工作经历:
1990-2015年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军人,历任政治教导员、学院团委副书记、军队律师 、法律顾问处负责人等职务
2016年4月 山东康桥(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党支部书记
教育背景: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管理工程专业
山东大学法学院 法律专业
社会职务:
鲁东大学“凤舞青春”大学生创业导师、法律顾问
烟台诚信企业促进会法律顾问
烟台军创志愿者服务大队副大队长、法律委员会主任
个人荣誉:
2010年10月,被海军评为优秀法律顾问
2014年3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普法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