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规管理专项法律服务
更新时间: 2024年8月27日 13:25:17
一、产品概述
- 自2014年国务院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推行改革以来,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作为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和落脚点,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昨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2025年5月1日实施,随着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未来对于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的合规性要求必然越来越迫切。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把乡村治理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作目标和要求,实现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首先要做好集体经济组织的合规管理工作。
- 为了更好地落实各级政策要求,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康桥律师事务所涉农业务部结合多年来在服务于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服务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对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规管理形成了较为成熟的法律服务产品。
二、适用对象
- 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组级集体经济组织。
三、产品核心内容
- 根据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运营实际,结合现行政策法律,全面梳理集体经济组织在组织架构、规章制度、资产确权与登记、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流转、管理、股权设置、股民资格界定与确认、股权管理、合同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对外投资、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规管理要求,排查合规管理风险,并根据排查情况进行整改与规范,使集体经济组织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避合规风险,促进乡村治理水平在法治化的保障下不断得到科学合理的提升,助力乡村振兴。
四、服务特色
- 符合中央及各级政府对于乡村治理提升的法治化要求;
- 有利于以合作社为载体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长期健康、规范、快速发展;
- 厘清了基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过程中在政策上、法律上的热点、难点、痛点问题,为合作社科学、合理、规范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 规避合作社、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合规管理风险;
- 形成基层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特色和优势,为争先评优奠定良好的基础。
五、产品效果
- 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
- 规范集体资产管理
- 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 推动农村社会稳定
- 优化农村治理结构
六、团队成员
- 本法律服务团队由康桥高级合伙人罗东、合伙人张吉全、律师王文晓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