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助推新时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座谈会在康桥烟台分所召开

更新时间: 2024年7月29日 8:56:13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月27日,省律协行政复议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省律协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康桥(烟台)律师事务所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助推新时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座谈会”。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巡视员,省律师行业原党委书记,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专家朱晓峰,烟台市司法局副局长姜洪波,党的二十大代表、省律协副会长、烟台市律协会长杨希勇受邀出席会议,烟台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李旭燕,省律协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明月,副主任秦元洙、陈华夏,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王文博、副主任赵洪涛,烟台市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衣静涛、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委员会主任宋秀华,以及部分委员、康桥律师参加活动,省律协监事李广武列席会议。会议由烟台市律协行业区域协同发展委员会主任孔庆刚主持。

 

 

座谈会首先由姜洪波副局长致辞。姜洪波副局长指出,新行政复议法明确定位了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这是党中央赋予行政复议的新使命。作为行政复议机构,烟台市司法局在省司法厅以及烟台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服务大局,能动履职,创新打造了议烟和合品牌,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以高水平的行政复议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此次座谈会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多措并举化解行政争议的必要之举,也体现了省律协推动服务大局的担当作为。希望烟台全体律师能够当好依法决策的参谋员、法治社会的服务员、依法行政的护航员,在省律协和市律协的指导下,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为助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随后,杨希勇代表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精神辅导报告。杨希勇代表从“汇集众智民意,凝聚信心共识”“绘就改革宏图,再启时代新篇”“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三个部分梳理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主要内容和重要精神。杨希勇代表表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和律师行业首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广大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的要求。杨希勇代表强调,要以实际行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朱晓峰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是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宣言书、动员令,是闪耀着真理光芒的纲领性文件,要加强学习,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贯彻落实好决定的信心和决心。朱晓峰结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法治改革的成就,深入解读了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容。朱晓峰认为,在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方面,应当突出改革一个管辖制度,完善两个审理程序,创新听证、复议委员会、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三项制度,做到复议前置、先行处理、调解和变更四个优先。朱晓峰提出,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行政复议制度才能更有生命力。朱晓峰强调,全会甫一结束,行政复议、法律顾问、行政法和行政诉讼专业委员会以及区域协同发展专门委员会就协同互动,既是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一项业务交流的创新活动。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要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抓住机遇,主动担当,发挥好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的职能作用,必将大有作为,大有可为。

 

李旭燕科长介绍了烟台行政复议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的相关情况以及推动形成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工作格局的具体举措。省律协行政复议、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烟台市律协行政复议、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发言代表结合各自实际工作及相关案例,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观点和经验进行了分享。

 

 

之后,进行讨论交流。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通过此次学习交流,凝聚了共识,为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拓宽了思路,将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推进自身建设,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下一步工作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