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律协副会长,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张巧良
关于加大律师行业发展激励机制的建议
张巧良
近几年,我国律师业发展迅速,据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共有执业律师57.48万多人,全国共有律师事务所3.65万多家。广大律师在服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活动中作出了重大贡献。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律师工作和律师事业发展,出台一系列支持措施。目前我国律师行业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现有政策在优惠扶持、政策标准、运行机制、综合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主要表现为:律师事务所不能完全享受中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律师纳入高层次人才地位的制度缺乏;涉外律师人才短板仍然比较明显;律师参政议政作用有待提高等。
为此,建议进一步强化律师培养激励措施,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研究确定律师事务所“中小微”的划分标准与享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种优惠政策。律师事务所由司法机关进行登记,取得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属于非法人组织中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不属于企业。国家相关部门针对中小微企业发布的各种支持和优惠政策,律师事务所性质上不是企业,虽在规模上达到了中小微的条件,但是无法享受这些扶持政策。《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律师事务所执行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有关问题意见的函》(司办函〔2021〕816号)指出“在疫情期间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执行过程中,对律师事务所应参照企业进行划型,与企业平等适用相同减免政策”,仅适用于疫情期间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的个例,不能普遍适用。律师事务所与企业一样缴纳税费、社会保险费,承担相应社会责任,理应与企业同等享受各种支持和优惠待遇。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研究确定律师事务所“中小微”的划分标准,明确全国律师事务所享受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种优惠政策。
二是将律师纳入高层次人才行列,享受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律师队伍中有众多高学历、高素质的专业人士,他们不但承担着各种纷繁复杂的业务活动,也分担着大量社会责任。由于律师行业从业机构多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律师职业未受到足够重视,导致律师人才一直被边缘化,无法享受高层次人才待遇。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明确律师作为专门人才属于高层次人才行列,享受国家和地方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
三是采取积极的措施保障涉外律师人才战略落实。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国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事务,并且国际环境日趋复杂带来国际环境新矛盾新挑战,亟需造就一支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队伍,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当前,我国涉外律师专业人才严重短缺,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律师57.4万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仅有2200人,尚不能提供全面的涉外法律服务,高端涉外律师人才更是稀少。国家应当加大对涉外律师人才的扶持力度,加大涉外律师人才经费投入,实施涉外律师精英人才选拔培养计划,引进海外高端律师人才,加快培养高素质的涉外律师人才队伍。
四是继续重视和发挥律师在人大、政协工作中的作用,推动更多律师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情况来看,虽然按照人口比例来计算,律师所占比例并不低,但是与我国依法治国对法治人才的需求相比,我国律师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比例仍然较低,这种状况与律师在依法治国中应有地位和作用不相称。为此,继续重视和发挥律师在人大、政协工作中的作用,增加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名额,把优秀律师逐步吸收到参政议政队伍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