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碰撞促发展 聚智研讨共提升 | 康桥举办“关于一事不再罚的对话”法律沙龙活动

更新时间: 2022年12月12日 1:57:29

冬日暖阳,碧空如洗。在最美的冬日,“关于一事不再罚的对话”法律沙龙活动于2022年12月10日圆满成功,本次活动由康桥法治研究院、康桥律师事务所政府法律事务部联合举办。
 
 
本次沙龙活动由山东康桥法治研究院秘书长王葆兵律师主持,特别邀请法学博士、中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黄先雄,法学博士、山东建筑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宝丽,法学博士、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季晓军、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田烈斌作为嘉宾作主旨演讲,来自各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康桥律所的律师共一百余人通过腾讯会议平台同步观看,共享一场法味十足的思想盛宴。
 
本次沙龙活动围绕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疑难问题展开,深入探讨了“一事不再罚”的具体内涵与适用规则,既是刑法学与行政法学理论的对话,又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对话。

 

黄先雄教授以问题为导向,旁征博引,引经据典,通过严密的论证,深刻阐释了在行政处罚中界定行为数形态的观念、行为数的分类以及认定行为数的方法,并对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发表了独到见解。朱宝丽教授对“一事不再罚”的一事、不再罚的范围、执法部门、罚款就高与管辖等问题等方面做了精彩的阐述,以理论结合司法案例,对相关问题提出了进行了全面分析,解答了实务中的许多疑难问题。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季晓军副教授为大家深入讲解了刑法中的竞合理论,以大量的规定讲述了刑法中关于竞合的一般认定及刑事立法的特殊规定。“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田烈斌副局长结合自身的执法经验,分享了在行政执法中对“同一个违法行为”的掌握标准,指出在执法实务中应当兼顾公平和执法效率,合理确定“同一个违法行为”的范围。
 
 
在沙龙过程中,嘉宾、参会人员互动,碰撞出许多思想的火花。沙龙接近尾声时,康桥烟台分所林宁宁律师等畅谈了聆听本次沙龙活动的感悟。王葆兵律师对本次沙龙做了精彩的总结发言,提出“事数形态理论”借鉴“罪数形态理论”的现实必要性和理论可能性,结合实务案例,梳理了对“一事”的认知误区,深入剖析了“一事”的内涵及在适用时的注意事项。
 
“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沙龙满载成果圆满结束,通过本次沙龙活动的分享、学习与交流,各位参会人员对“一事不再罚”有了更新的认知,既丰富了业务知识,开拓了视野,为今后办案能力的提高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大家纷纷期待下一次活动再次美好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