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条路上,我们守望相助,给灰心者做光,给失味者做盐。让软弱者挺起胸膛,让畏葸者不再彷徨……为无家可归者提供最后的依靠。这是我们共同的抉择。”就如《南方周末》2022年新年献词中的这段话,12月29日,康桥所召开了一次特别的管委会,共同做出了一次特别的抉择——通过《康桥律师事务所救助基金管理制度》,设立500万元救助基金,为每一个为法治而战的康桥人提供温暖的依靠。
律师是一份追求法治和正义的光荣职业,但同时也伴随着快节奏和高压力,在这条不断求索的光荣之路上,一些律师同仁牺牲了个人的健康,乃至是生命。律师行业收入参差不齐,一次意外或突遭重疾就有可能让整个家庭陷入困顿,决不能让康桥律师在遭遇类似事件时没有依靠,康桥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做出一个果断而又温暖的决定——推动成立康桥人自己的救助基金,该倡议随即得到了全体合伙人的积极响应。
根据《康桥律师事务所救助基金管理制度》,500万元救助基金从康桥所发展基金中列支,并设立专户由专人管理,救助范围不仅包括正式的合伙人、律师、行政人员,还覆盖到每一个签订聘用合同的实习人员,“一个都不能少”。当个人遭受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其他原因,严重影响个人、家庭生活时,救助基金会雪中送炭;当配偶或未成年子女遭受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支出费用超出家庭负担能力时,救助基金会伸出援手;个人因公、因病去世,没有收入的老人孩子,会是救助基金重点呵护的对象。符合条件的,可根据家庭实际困难向管委会提出申请,经管委会讨论决定通过后予以发放救助基金,一次性救助基金金额可达60万元,符合救助条件的父母,救助期限至去世;救助对象为未成年人的,救助期限至年满十八周岁。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岂曰无衣,与子同泽。”康桥人循梦而行,向阳而生,弦歌不辍,芳华待灼。康桥所设立救助基金管理制度,帮助因遇到紧急情况而陷入困顿的员工和家庭,让员工切实体会到来自康桥大家庭的温暖与关爱,为员工的幸福增添一份保障。建立救助基金是践行康桥文化的有力举措,充分体现了康桥所“以人为本”的文化理念,对夯实康桥所“文化立所”之路,打造“厚重康桥”、实现“百年康桥”将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