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康桥潍坊分所当选副会长单位、合伙人赵龙当选副会长

更新时间: 2020年9月14日 2:26:42

      9月12日,潍坊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县级审判员郑青义、潍坊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孟中洋、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室主任吴新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马海兰、潍坊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科长毛兴涛出席会议。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成员参加会议,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县级审判员郑青义、潍坊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孟中洋分别讲话。

      会议严格按照议程和程序,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表决通过协会章程、选举办法、会费标准和会员管理办法等文件。山东康桥(潍坊)律师事务所当选潍坊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单位,合伙人赵龙律师当选潍坊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潍坊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是集行业性、专业性和学术性为一体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会员主要以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事务所、清算公司和拍卖公司等机构为主,会员专业领域涉及破产程序的全过程。协会的成立,是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完善主体退出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搭建破产管理人与人民法院、破产企业、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桥梁和纽带,有效规范破产管理人履职行为,提升破产管理人队伍的执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促进破产管理人业务发展,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协会成立后,将在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业务监督、指导下,在潍坊市司法局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发挥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切实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我市破产管理人行业有序、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