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高院一行到康桥所考察律师代理申诉工作

更新时间: 2018年6月26日 7:04:00

        2018年6月26日下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高院立案庭庭长等一行二十余人,在山东省高院立案庭阮久红庭长的陪同下到康桥所考察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我所执行合伙人张作成、高级合伙人朱召才向考察团介绍了康桥所近年来在律师代理申诉方面所做的工作,并介绍了康桥所服务经济、社会的相关工作情况,考察团对康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


 

       律师代理申诉是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自实施以来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山东率先试点实施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过程中,康桥所极参与并推动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落地,得到了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获得“山东省优秀代理申诉律师事务所”称号,律师代理申诉“山东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推广。今后,康桥所将一如既往地积极参与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不断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新思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