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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桥律师事务所举行向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司法局捐赠仪式
更新时间: 2017年4月29日 1:05:00
2017年4月18日上午,在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山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李邦喜、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山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山东省律师协会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国龙的陪同下,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司法局局长阿旺次仁一行到访康桥律师事务所,同我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党委书记金荣奎进行了热烈友好的交流,并举行了康桥律师事务所向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司法局的捐赠仪式。
本次捐赠仪式由山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李邦喜主持,李邦喜处长首先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司法局局长阿旺次仁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
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
山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副处长、
山东省律师协会党委专职副书记张国龙
在观看了康桥宣传片《光之韵》后,康桥首席合伙人张巧良介绍了康桥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详细阐述了近些年来康桥文化立所的理念。康桥律师事务所围绕“以人为本、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核心文化内容与“坚守、责任、包容、奉献”的核心价值观打造出了“四张名片”,即总分所一体化的管理模式和团队合作、年轻律师的培养机制和人才梯队建设、公益维权和社会责任与党建工作。为保证办案质量,康桥团队合作的理念贯穿于工作始终,得到了中高端客户的信赖;为打造百年康桥,康桥注重对年轻人的培养,以老带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已经悄然形成;代理申诉工作、彩石山庄案件、大气公益诉讼案等无不体现了康桥人的社会责任担当;在山东省司法厅的支持鼓励下,全国首家实行垂直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党委在康桥成立,夯实了康桥一体化管理的基础。
张巧良律师表示,康桥律师事务所在援藏工作过程中能够尽到一丝绵薄之力,不仅是责任,更是一种荣誉。希望日后能够与日喀则市建立起丰富的交流沟通渠道,形成长期交流机制,并再次对阿旺次仁局长一行的到访表示欢迎。
随后,日喀则市定日县司法局局长次旺卓玛介绍了司法局工作的基本情况,并代表定日县司法局接受了捐赠。
捐赠仪式过后,日喀则市司法局局长阿旺次仁首先对山东省司法厅、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表达了感谢。他谈到,在日喀则地区,各县司法局在环境艰苦、物资、人员、经费缺乏的情况下开展工作,克服了很多困难。山东省援藏工作开展20多年以来,对日喀则地区、西藏自治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未来希望山东省司法厅能一如既往支持工作,共同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司法局局长阿旺次仁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表示,过去山东省司法厅组织的对口支援活动,加强了两地相互了解,增进了友谊。定日县司法局的普法工作令人印象深刻,定日县司法局的同志义无反顾的投身到当地法治建设中去,在海拔4300米以上艰苦的工作环境中挨家挨户去做普法宣传工作,记录资料详实,同时各项工作开展有序,均取得了不俗的成果。山东省司法厅将一如既往地在司法部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支持下抓好对口援藏工作,在未来通过更多的方式对日喀则地区进行援助,帮助日喀则市健全完善法治建设。
最后,山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李邦喜表示,通过对康桥律师事务所的参观以及张巧良律师对康桥文化的介绍,感受到了康桥深厚的文化积淀。康桥律师事务所此次捐赠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下一步通过省内宣传等其它方式,引导更多省内律师事务所参与进援藏工作当中。西藏地区虽然自然条件差,但人员素质极高,当地司法局的同志凭借坚强的意志为西藏地区的法治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未来要继续加强与日喀则市司法局的交流合作,继续探索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为日喀则地区、为西藏自治区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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