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律师事务所与山东大学法学院签署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合作协议

更新时间: 2017年3月17日 9:34:00

2017年3月17日下午,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律师与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副院长张海燕在康桥律师事务所济南总部进行了合作会谈,并就教学实习基地建设签署了合作协议。康桥高级合伙人金荣奎、张作成、司志庆、仪江勇律师参加了工作会谈和签字仪式。

 

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沈伟院长讲话

双方座谈

 

会上山东大学法学院沈伟院长介绍了山东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并强调教学实习基地建设是强化法学教育实践教学、培养法科学生法律实践技能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强高校与实践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得实践部门成为法学教育产品的供应者,以更好地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律师讲话

 

       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律师表达了合作方面的优势和诚意,希望通过建设教学实习基地协助学校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助、合作共赢。

 

沈伟院长、张海燕副院长参观康桥律师事务所

 

 

双方协议将在未来开展教学、项目合作和有关科研活动,包括学生实践培训、举办康桥冠名系列高端培训讲座、设立康桥奖学金等举措。本次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协议的签订为促进双方更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