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康桥(烟台)律师事务所助力烟台第一批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

更新时间: 2017年11月17日 1:49:00

 

2017年11月17日,康桥烟台所中标烟台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市级试点服务机构选定项目,2017年11月18日,由烟台所为其提供改革法律服务的顾家村,成立烟台地区首家“股份经济合作社”;2017年11月19日,由烟台所为其提供改革法律服务的阳关村,作为城中村,成立烟台市烟台地区第一家“股份经济合作社”。

 

 

自2016年伊始,烟台地区由马飞律师牵头、王志建、张岩、唐硕元等律师组建团队,深度参与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既协助相关部门起草指导性文件,在厘清集体资产产权归属、争议问题解决上发挥巨大作用;又严格把控改革流程,从两委会召开、成立改革工作小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到召开合作社成立大会并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律师团队全程全面参与,独立提供法律意见,充分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团队服务范围覆盖莱州市、招远市、栖霞市、海阳市、莱阳市、牟平区、莱山区、开发区、昆嵛山保护区,律师工作得到了烟台市农业局、莱州市农业局、试点村所在乡镇等部门的高度赞扬。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制度性保障。两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成立,标志着烟台市农村集体产权试点改革工作的初步成功,为烟台市、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标志着康桥烟台所在烟台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法律服务领域龙头地位的确立,是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总分所一体化管理模式的成功范例。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将继续为山东乃至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