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会议主席程华律师参加 《最高院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更新时间: 2017年8月11日 6:28:00

2017年8月11-12日,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程华律师应邀赴南京参加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中建协调解中心共同举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研讨会暨2017年全国律协建房委员会年会,此次会议旨在帮助律师正确理解和适用建设工程领域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相关法律,提升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业务能力。

研讨会上,参会的各位专家和委员对该司法解释起草的背景、原则及主要内容进行了专题研讨。司法解释(一)在工程案件的审理中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即将出台的司法解释(二)重点关注的是合同效力与工程价款结算问题,其内容与司法解释(一)是合理衔接的。参会的各位委员根据自己办理的一些重大工程案件,对司法解释(二)中的疑难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在关于两个司法解释的衔接和新司法解释要解决的问题上,澄清了大家以往的认识。

 

此次会议的成功召开具有重大意义,与会同仁共同探讨了建设工程领域最新法律热点问题。律师作为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重要主体和法律专业人士,不仅在传统司法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在参与立法方面同样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