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学王文宇教授受邀莅临康桥律师事务所举办专题讲座

更新时间: 2017年11月20日 2:00:00

2017年11月20日上午,应康桥律师事务所及山东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康桥高端论坛”邀请,台湾大学王文宇教授莅临康桥济南总部,进行题为“运用经济学分析商业交易”及“企业并购与重组之法经济学分析”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系“康桥高端论坛”邀请世界七大法学院知名教授亲临授课系列活动之一。

 

 

讲座分为上下半场,题目分别为“运用经济学分析商业交易”及“企业并购与重组之法经济学分析”,由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律师主持,山大法学院院长沈伟致辞,山大法学院副院长王丽萍出席讲座,康桥所总部及11家分所全体律师、特邀客户等共同聆听学习。

 

 

讲座正式开始前,张巧良律师首先在致辞中代表康桥所,对王教授的到来表示欢迎,对远道而来学习的各位朋友表示感谢,张巧良律师指出,“康桥高端论坛”的举办,对我所律师提升业务水平、实现理论破壁作用显著,本次讲座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学习交流机会,期待以王文宇教授为代表的台湾地区法学者更多地来到大陆传经送宝。

 

 

随后,沈伟院长对王文宇教授在台湾地区乃至整个亚太地区金融法研究领域方面的卓越地位做了介绍,他表示,本次“康桥高端论坛”在康桥总部会议室举办,意义深远,同时对康桥乔迁之喜表示祝贺。

 

 

授课中,王文宇教授以介绍商业交易的特征以及法学方法与经济观点为出发点,深入浅出地介绍了使用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商业交易在当今社会的重要作用,并阐述了如何使用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商业交易。王文宇教授介绍了法经济学的四个核心概念:逆向选择、道德风险、资产特定性和外部风险,并一一举例作了说明。随后,他从法经济学的视角,重点分析了合同的性质、合同自由、商事合同的多样性、保证和信用加强工具等问题。

 

 

讲座中,王文宇教授以B2B、B2C、B2G为分析对象,重点阐述了区分商事合同和民事合同的重要性。他认为商事合同中对于当事人的保护力度应该不同于民事合同,因为商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多为专业人士,更多地应强调当事人之间的自治。因此鼓励法官们从商法的思维出发,看到商事合同背后的交易目的,保护更多商业模式的创新。他特别用了信用加强法律关系的例子说明民法的规则并不一定适用于商业社会,对商事合同更多应从经济角度出发,考虑当事人之间的商事交易目的。在谈到保证和信用加强工具时,王文宇教授从法经济学角度,重点阐述了区分B2B情形下的保证与B2C情形下的保证的必要性,指出从国际商事交易规则来看,并不承认在B2B情形下的先诉抗辩权。

 

 

在点评环节中,沈伟院长对王教授讲授的要点和亮点,结合内地企业发展现状,进行了评析,他认为王教授本次讲座的选题,在中国大陆经济改革语境下,十分契合当前热点,观点新颖,见解深刻。

 

 

讲座结尾,张巧良律师对王教授精彩授课表示感谢,他强调,律师服务客户的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实务技巧,更要提升理论高度,应从制度设计层面整体把握法律政策,为客户全面考虑风险点,真正体现“导向型律师”的作用和价值;通过本次讲座,也启发律师事务所要积极研究开发新型法律产品,例如尝试设计信用增强的相应方案、制度,逐步完善成为法律服务产品,科学化的法律服务产品对行业整体也具有推动作用。张巧良律师对沈院长的点评表示高度认同,对其发言中所流露的的家国情怀深感共鸣,他认为知识分子不能“孔乙己化”地纯粹的研究某一项问题,要充分发挥公共性和独立性,经世致用,沈院长在这方面令人敬佩。本次讲座不仅加深康桥律师对运用经济学分析商业交易这一法学发展的新理念的认识及理解,同时也为海峡两岸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交流的平台。

 

 

 

“康桥高端论坛”的顺利举办,为康桥律师事务所与山大法学院法学交流合作搭建了高质量平台,双方优势互补,不断深化法学交流内容、丰富交流形式,康桥律师和山大师生通过亲身领略一位位法学大师风采,共进一场场法学精神盛宴,互相促进,共同提高。康桥律师事务所希望以此为契机,希冀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打造国际化高水平律师队伍。

 

 


 

王文宇教授目前担任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并兼任学院比较法中心主任。获得台湾大学法学士和法学硕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等多个学位。曾任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客座副教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并曾受邀于香港城市大学、新加坡大学法学院等讲授财经法课程。进入学界前,曾在理律法律事务所、纽约华尔街Sullivan & Cromwell 律师事务所担任商务律师。研究与教学领域为公司企业法、商业契约、金融法、民商法经济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