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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环境公益总结
更新时间: 2016年4月27日 7:40:00
2015年,山东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环保公益岗位在省律协和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充分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工作总结情况如下:
一、2015年3月,中华环保联合会接到群众投诉后,联合山东省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李树森律师、张猛律师就德州晶华集团振华有限公司长期大气污染情况调查、取证,于2015年3月19日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2015年3月24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本案,案号(2015)德环公民初字第1号。该案是新环保法修订后第一起针对大气污染行为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二、2015年10月30日-11月1日,山东省律师协会与中华环保联合会在济南联合举办《律师办理环境保护案件实务高级研修班》。本次研修班是经省人社厅批准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省律协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李树森与中华环保联合会综合部部长魏晓娟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全省50名专业律师和中华环保联合会的20名志愿律师报名参加了本次培训。
本次研修班为学员们讲解了以环境法律发展视角看我国环境法律政策的特点及沿革、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研究、《最高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环保法解读及对律师参与环境案件的影响、环境诉讼证据的收集与认定及典型环境案件实例等。培训针对性强、信息量大,受到学员的高度好评。研修班结束后为学员颁发了结业证书。
三、截止2015年11月底,接待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方面咨询20多次,既有上门咨询、电话咨询,也有参加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组织的法律咨询活动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