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桥律师事务所获得2016年山东律师优秀论文评选优秀组织奖

更新时间: 2016年11月11日 13:47:00

      2016年9月,在山东省律师协会组织的“2016年山东律师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中,康桥律师事务所共有八篇论文获奖,其中,一等奖两篇,二等奖一篇,三等奖五篇,康桥所总部及淄博分所因在论文评选活动中表现突出,均获得“优秀组织奖”。此次论文评选活动中,淄博市共有四篇论文获奖,其中三篇获奖论文为康桥淄博分所律师撰写。   

 
 
      本次论文评选活动受到康桥律师事务所管委会高度重视,全体律师认真对待,积极参与,从业务实践出发,以理论创新和指导实务为原则,撰写多篇高质量文章,其中获得一等奖的是:王保仁、王一律师撰写的《WEB2.0技术条件下网络侵权责任分析-以<侵权责任法>第36条为例》获得民事类一等奖;任战江、李丹律师撰写的《欧盟航空排放交易指令是否符合GATT第20条(g)款》获得涉外&海事海商类一等奖。获得二等奖的是:金荣奎律师撰写的《论计时收费对律师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获得行业发展类二等奖。获得三等奖的是:李树森、张猛律师撰写的《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法律难题浅析》获得民事类三等奖;张珂律师撰写的《论逮捕强制措施的适用趋向》获得刑事类三等奖;李萍律师撰写的《预付费交易利弊浅析》获得民事类三等奖;刘国涛律师撰写的《滴滴专车经营的法律分析及出租车行业管理变革的建议》获得行政类三等奖;毕博律师撰写的《国际海商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研究》获得涉外&海事海商类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