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6日上午,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与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康桥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张巧良与山东省委副秘书长、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时培伟就双方下一步的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康桥所合伙人朱召才、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妍华作为双方代表签署了合同。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姜浩成处长参加了签约仪式。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是山东省政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由省委书记姜异康及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担任组长,省委副书记龚正及副省长赵润田担任副组长。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设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时培伟主任对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基本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并指出扶贫开发工作涉及民生,是一项神圣而自豪的工作,要有责任感、使命感。自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后,党中央对精准扶贫工作模式的顶层设计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制,推动这一思想落地实施。“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扶贫开发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依法扶贫、精准发力,康桥所将为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