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环境维权律师应邀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

更新时间: 2014年10月9日 8:00:00

        10月9日上午,为了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等,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王旭光副庭长、王季君审判长等一行六人来我省进行调研,听取相关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建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环境资源审批工作座谈会,座谈会由山东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爱卿主持,省高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刘平、省高院民四庭李伟庭长及各位副庭长和来自省环保厅、省民政厅、省律协和各地法院的共二十余名代表参加座谈。山东省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环境维权律师李树森应邀参加了此次座谈会。
        座谈会上,李树森律师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公益诉讼专项资金设立及使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定义和调整范围等方面提出建议。最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王旭光副庭长及各位法官在听取了来自省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中心、省环保厅、省民政厅和各地法院代表代表的建议后,与各位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与各位与会人员就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进行了沟通。
        本次座谈会,搭建起了良好的律师参与司法解释制定工作的交流平台,律师提出的观点和建议得到最高院领导及与会专家的高度关注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