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山东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事务中心与我所签订合作协议

更新时间: 2010年9月17日 7:20:00

        2010年9月16日上午,山东省归国华侨联合会法律事务中心揭牌仪式在济南市军区五所会议厅行,山东省侨联、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农工民主党山东省委、山东省律师协会等相关负责人以及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多名执业律师等参加了本次活动。会上,山东省侨联、山东省律师协会、康桥律师事务所有关领导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山东省政协港澳台和外事委员会、农工民主党山东省委发来了贺信。

  为更好地维护新时期广大归侨侨眷、华商、留学归国人员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拓宽为侨维权服务渠道,创新服务形式,努力推进维护侨益工作社会化,山东省侨联成立了法律事务中心,并与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合作协议。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是省侨联维护侨益工作的一次创新。它既能充分发挥省侨联作为全省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与各级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又能发挥康桥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专业机构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了我省侨联维权工作的力度。

  法律事务中心属省侨联为侨服务的工作机构。以为侨界群众和侨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己任,做到主动维权、依法维权、科学维权,力争让服务中心成为全省各级侨联组织和广大侨胞的“娘家人”,从而提升侨联组织依法护侨的维权能力,成为维护侨益的重要工作平台。 目前,该中心律师团队由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在山东省侨联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保护法》和《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开展工作,履行侨联 “ 代表归侨侨眷利益,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 的职责,参与开展侨界的普法教育;为侨胞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侨联的依法护侨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配合开展维权调研,参与有关侨法的修订、研讨和咨询,接受委托对涉侨案件进行调研,提供法律建议;对在国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海内外侨胞提出的处理要求或诉讼请求依法提供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