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会正式委托康桥律师事务所制定起草地方性法规

更新时间: 2006年4月17日 7:32:00

        2006年4月21日上午10:00,在山东省工商局召开制定《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启动会,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式委托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负责该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这是山东省人大常会会第一次委托律师事务所制定地方性法规,是山东省人大立法史上的里程碑。